2021年北京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违法广告案例 强化广告监管净化市场环境

为了保持广告市场的秩序,提升广告的导向监管力度,相关部门已经发布了近期查处的一些违法广告案例,以此提醒广告从业者必须依法经营。

违背社会风尚广告

该广告发布者的广告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九条第(七)项的规定。广告内容与社会正面风气不符,可能对公众价值观造成负面影响。相关部门将依法对发布者进行处罚,此举旨在警示其他广告从业者重视广告内容的正面导向。

有些广告从业者急功近利,或是热衷于标新立异,却忽略了广告应有的社会责任。这样的例子提醒我们,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,制作并发布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和公共秩序的广告。

明星违规代言广告

某些明星在代言时,犯了严重的违法行径。他们未经使用就为商品做宣传和担保,触犯了《广告法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。这些明星拥有巨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,他们的代言行为对消费者的选择有着直接的影响。

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过程中,相关部门对明星的代言活动进行了独立判断,并实施了联合惩罚。此举不仅对明星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,同时也给其他明星敲响了警钟。明星在代言时,必须深入了解产品,确保自己的代言活动符合法律法规。

虚假广告案例

某些广告宣称“原价”来误导消费者,还编造“今日截止”的虚假信息,以此激发消费者的抢购欲望。这种行为与事实相差甚远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。这样的虚假广告对消费者进行了欺骗,干扰了他们正常的消费决策。

广告主若追求利润不得采取虚假宣传,否则不仅可能遭受法律惩处,更会对其品牌形象造成伤害。而且,相关部门还将增强对虚假广告的打击行动。

广告保证性承诺

天津网站广告法遵守

网站招商加盟页面上的某些广告宣称“立即合作,即刻盈利”。这种说法实质上是对于未来的收益和效果作出确定性承诺,这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。投资本身就存在风险,没有人能够确保一定能获得收益。

商家不应仅为了吸引资金而承诺不切实际的内容,投资者自身也应保持清醒,避免被过分夸大的宣传所误导。相关部门将责令广告发布者进行整改,并依照法律进行相应的处罚。

教育培训违法广告

某些教育培训广告以受益者身份或形象为依据进行宣传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。此类广告可能使消费者误信培训效果有绝对保障,进而误导其作出购买决策。

一旦此类广告被核实,依据《广告法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,广告发布者将面临十万元的罚款。教育培训机构需重视教学质量,并采用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宣传。

未经审查医疗广告

部分医疗机构发布了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,这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四十六条和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》第十七条的规定。即便他们已经获得了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》,若广告内容与审查文件不一致,仍需重新提交审查。未经审查的广告是不允许发布的。

医疗广告与患者健康息息相关,审查必须严谨。相关部门将强化监管,确保医疗机构不发布违规的医疗广告。

大家对广告监管的看法如何?还有哪些地方可以提升?若您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,不妨点个赞或转发一下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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